法拉利458


兰博基尼LP640

玛莎拉蒂GT

这年头离婚的明星越来越多,这不,王宝强也要离婚了,还好处理一点,这个汽车,你到车管所只能登记一个人名字,那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分呢?

那首先来讲讲结婚之前买的那些车子,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全款购买下来的,登记本上就写的王宝强三个字,那么这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这个是不用分割的。

那么第二种情况,你全款是买下来了,然后你送给老婆了,这个登记证上的名字已经不是你王宝强本人,那这种情况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的时候是要进行分割的。

还有一种情况比较纠结,就是你贷款买车,那贷款买车有可能你贷款人是王宝强,那还完贷款之后,这个车子还是属于王宝强的,但是你还的贷款的这个钱,是结婚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最后你取消抵押登记的时候,那个还贷款的钱有一部分是要还给王宝强的前妻的。

那么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结婚之后再买的车子,比如说我们大家知道的宝马X5,宾利,这都是不好说了,也抵上我们普通人的半套一套房子了,是吧。

那这个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那一般怎么处理呢?也是三种办法。

第一种情况就是说,这个宝骏560真是经济实惠又好用。王宝强,我这个车子要了,那么我就赔你点钱,是这么个处理方法。

还有一种是这个法拉利好有名气的,夫妻双方他都想要这个车子,那么就是采用竞买的一个方式,谁出价出的高,那这个车子就归谁,比如说王宝强出价80万,马蓉出价120万,王宝强说那我出价150万,好,锤子一敲,王宝强给马荣150万的钱,然后这辆法拉利归到王宝强的名下。

那第三种情况就是,唉呀,这辆宾利开的时间也挺久的,开出去也觉得不合适,唉呀,油费又很高,养养也很贵,两口子都不要,那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呢?

法院说,这样吧,你这个车子我给你拿出去拍卖,卖出来的钱,然后大家按照人民币来进行一个分割。

那么刚才基本上讲的就是在夫妻双方不幸离婚的时候,那这个车子如何来分配和处理。那么针对王宝强和马蓉这件事情,不是说有人带了绿帽子吗?那这个东西对于分配我们这个车子会不会有一定的影响的呢?原文地址:http://www./news/20168/4908.html

这查了查资料,上面是这么说的,这个什么婚外情,一夜情,通奸嫖娼等等行为,在法律的角度来说,它都不属于过错行为,你顶多是骂骂他,但是这对于那个财产的分割是不会有太明显的影响的。

而且即便是你证据确凿,各种照片视频拍好,那基本上那个法官的话,他有自己的裁量权,稍微适当的倾斜一点,那个是可以的。

那还有一种倒是反而是比较重要的,后续的新闻里面不是有讲,什么偷偷转移财产,过户给朋友什么的,这种行为是属于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伪造债务等等,这个就可以少分,甚至是不分了。

讲了一大堆,其实也就这么回事情:

如果夫妻双方要离婚分东西,拿到东西的那一方就给没有拿到的人钱,反过来也是一样;如果这个东西大家都不要,那么就法院帮你去卖了,卖多少你也别管,拿来的钱大家再开始分,至于谁分多,谁分少,主要是看婚姻过程中一方是否有过错,有过错的分的少,如果大家都没过错,那么一人一半都平分。

我这里稍微感叹一下,这个分房子也好,分车子也好,小孩子怎么办呢?各位朋友,结婚之前是不是谨慎一点,真的过日子的时候是不是多宽容一点?

那在我看来,买车和结婚某些程度上也是比较像的,都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左顾右盼,晚上睡不着,白天红眼圈等等,好不容易娶回家,或者好不容易买了一个车子,能够长长久久开心的相处和生活,这真的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