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车主许先生向小编叙述他的遭遇:在国庆期间,有天中午我的车开到二环迎宾路口,被一辆水泥搅拌车给撞了,对方全责,车损不大,也就是650块钱,可是对方连报保险都不愿意报。为了这事儿国庆我没少打电话,打电话咨询朋友,朋友说可以走代位追偿,就是这几百块钱从自己保险公司太平保险当中先出掉,回头太平再向全责方人寿保险追偿。我不放心啊,就怕代位追偿算自己出险一次,我还特意打电话向太平保险求证,客服工作人员跟我说收到文件说新政策出来代位求偿不能算无责方出险一次。

为了确认,首先搜索网络上的新闻,没有搜索到;其次,问到人保代位岗的负责人,他们表示之前的确看到过类似的文件,但是并没有收到保监会的明确指示。目前,使用代位追偿,还是得算使用方出险一次。所以,王先生,之前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回复有误。

与其选择代位追偿,不如选择怠于赔偿的处理办法。在这起理赔中,怠于请求赔偿,它有几个条件:

第一,责任已经明确,王先生手头上有责任认定书,显示对方全责;

第二,知道对方水泥搅拌车的车牌号,并且确认这辆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是福州人寿,定损环节人寿也已经出面;

第三,案件索赔金额几百块,数额不大;

第四,这起事故,只有车损,没有涉及人伤;

基于这四点,王先生只需要带着事故证明、事故现场照片和行驶证到对方保险公司窗口,填写对方怠于赔偿的情况说明,要求对方保险公司直接赔付。

如果按照去年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怠于请求赔偿案件处理办法》的规定,全责方保险公司会向自己的车主发通知函,总共算下来,15天内如果对方还不配合,那么叫做确认对方确实怠于赔偿,保险公司会在收齐事故单据证明和身份信息的10天内完成赔付,关键是这种索赔方式就不用算自己出险了。

所以,一般来讲,代位追偿和怠于赔偿怎么区分,主要看两个方面:

第一、看金额,金额比较小,建议走怠于赔偿;金额比较大的,建议走代位追偿,因为金额大就不需要花太多时间跟对方周旋,只需要从对方保险公司取到对方的相应证件;

第二、没有涉及人伤,走怠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