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一位姚女士跟小编反映,说她姐夫跟合伙人买的车被扣了......
姚女士:
我的姐夫和另一个合伙人合伙买了一辆渣土车,但是对方与他人产生经济纠纷,没有经过任何程序,渣土车直接被扣了,现在也联系不上合伙人,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啊?
甲(合伙人)乙(姚女士的姐夫)双方的纠纷,该如何处理,主持人程征也在线咨询了八闽律师事务所的林柏冬主任律师:
专家在线
小编:这辆渣土车在法定意义上是属于乙方的一部分财产吗?
林律师:在法律上还不能确定。
第一,法律上车辆的所有权主要看产权证,也就是以车辆行驶证为准,这是按照物权法物权公示的原则,另外,要知道这辆车到底是挂在个人的名下还是登记在某家公司的名下。
第二,至于私底下签的合伙,合作或者共同购买协议都是另外的法律关系,如果当时车辆登记在甲方名下,甲方涉及了一些经济纠纷,这辆车被法院查封甚至是变卖了,这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作为甲方出了一部分钱,而且有共同购车的协议,可以用此协议做一个合伙纠纷,可以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但是扣车和车辆的执行,可能没有权利提出疑义,如果提出,法院也不会采纳。
小编:现在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姚女士的姐夫是出资,入股去买车,是这辆车股东,如果这辆车坏了,撞了或者灭失,被抵押抵债,股东中产生了利益损失,是需要找甲方的。
林律师:对的,这里有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对外,一个是对内,外部是不会认内部的合伙协议,而是以产权证为主。但是甲乙签了协议,还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有一些合伙纠纷,因为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可以根据协议去打官司或者告甲方,但是不能对车辆的执行提出不同意,认为车被扣是错的,自己有这辆车的一半权益,这种说法可能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小编:姚女士提出疑义,车辆是没有经过任何程序被扣,这种私下扣车该怎么鉴定?
林律师:如果有些纠纷,要么协商,要么就走正常的司法程序,不能私底下去扣车,私下被扣车,作为车主有权去报案或者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但是(这个案例中)乙方去报案的话,可能还没这个权利,因为拿着协议,有关部门不认为乙方是车主,应该让甲方去报案或者去起诉。
姚女士:对方也不出面,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小编:通过司法途径,让法院去传唤,下达命令,由公安机关去找人。
林律师:对的,可以通过法院缺席判决和公告送达,去登报纸。
小编:如果超过一定时限,对方一直不出现,那只能强制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