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治超政策可以说是一次巨大的变革,变革对货运行业的影响可以说是多方面的,这也不禁让许多人想到了2009年的那次取消养路费的政策。当我们不断地评论921政策好坏的时候,不妨先跳出这个圈子,从头到尾看一遍这么多年来,国家在治超政策上都有什么样的演变,看看它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趋势。
再跟大家说今天这个问题之前,小编首先要跟大家解释三个名词:整车整备质量、核定载质量、总质量。用简单的话来说,这三个名词分别代表着空车重量、允许拉的最大的货物的重量、允许的最大的车货总重。其实这个描述很不严谨,但是基本意思是这样的。由于过磅只能车带货一块过,因此交警、路政在执法时,真正拿来与标准对照的数字,其实是只是车货总重,前两个数值一般没用。这篇文章我们以2009年取消养路费、今年的921治超为两个节点,将整个治超的进程划分成三个阶段。
取消养路费之前,这个阶段,对货运行业影响最大的政策,就是车辆需要按照行驶证标注的核定载质量缴纳养路费。实际的执法过程中,路政部门是不看行驶证的,只根据车辆的轴距、驱动形式、上装形式等条件来判断该车型在法规上允许的最大总重量来执法,原则很简单,你不压坏路就行,超过他们的标准,叫做超限;交警部门是根据行驶证上表明的数字来执法的,超过他们的标准,叫做超载。
路政的原则就是别把路压坏,在这样的政策下,就产生了“大车小标”的现象——比如我有一款车,根据路政部门的要求,我可以拉10吨,但是我再行驶证上核定载质量只标2吨,这样做能够省下很多过路费,并且上高速也不影响。但是如果按照行驶证上的核定载质量拉货,都得赔死,怎么办?超载!那个时候路上的货车可以说没有不超载的,听一些老司机说,那时候交警查超根本不需要过磅,随便拦一个说你超载就没人能反驳。
自重两吨多的车荷载半吨多点,怎么会不超载,但是在我看来,这些超载应该叫做“名义上的超载”,对于许多车辆来说,虽然拉的货超过了行驶证上标的那个数,但是没有超过车辆、路面的承受能力(不然路政部门也不能让你上高速),这种超载其实是在安全范围之内的。但是你想省养路费,就得冒点交罚款的风险。原文地址:http://www./news/201611/5256.html
其实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省下的养路费都交到罚款里去了,司机在路上就需要到处留意躲避交警。反过来讲,在“人人都超载”的大环境下,交警治超也非常不规范,经常就是拦下车收点“小费”就放行。整个货运行业非常混乱。根据小编分析,其实从2004年开始,国家开始严格治超,但是由于养路费政策这一条根本原因没解决,上面说的现象一直存在,只是程度会随着治超的力度有所变化而已。皮卡中国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