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私家车走进了越来越多的家庭。据最新调查显示,截止2014年末,扣除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14475万辆,千人保有量首次超过百辆,达到105.83辆/千人。毫无疑问中国成为了汽车大国,但随之而来的是汽车尾气污染。面对日益严重汽车尾气污染,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实施刻不容缓。
什么是汽车尾气排放标
汽车排放是指从废气中排出的CO(一氧化碳)、HC+NOx(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PM(微粒,碳烟)等有害气体。为了抑制这些有害气体的产生,促使汽车生产厂家改进产品以降低这些有害气体的产生源头,我国借鉴了欧洲的汽车排放标准,国产新车都会标明发动机废气排放达到的欧洲标准。
汽车尾气的危害
汽车尾气中含有一氧化碳、氧化氮以及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一些固体颗粒,对人体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下面具体分析一下汽车尾气中的有害物质:
1、一氧化碳
一氧化碳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的速度比氧气快250倍。一氧化碳经呼吸道进入血液循环,与血红蛋白亲合后生成碳氧血红蛋白,从而削弱血液向各组织输送氧的功能,危害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人的感觉、反应、理解、记忆力等机能障碍,重者危害血液循环系统,导致生命危险。
2、氮氧化物
氮氧化物主要是指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它们都是对人体有害的气体,特别是对呼吸系统有危害。在二氧化氮浓度为9.4毫克/立方米的空气中暴露10分钟,即可造成人的呼吸系统功能失调。
3、碳氢化合物
目前还不清楚它对人体健康的直接危害。但当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在太阳紫外线的作用下,会产生一种具有刺激性的浅蓝色烟雾,其中包含有臭氧、醛类、硝酸脂类等多种复杂化合物。对人体最突出的危害是刺激眼睛和上呼吸道黏膜,引起眼睛红肿和咽喉炎。
4、固体悬浮颗粒
固体悬浮颗粒的成分很复杂,并具有较强的吸附能力。固体悬浮颗粒随呼吸进入人体肺部,以碰撞、扩散、沉积等方式滞留在呼吸道的不同部位,引起呼吸系统疾病。当悬浮颗粒积累到临界浓度时,便会激发形成恶性肿瘤。此外,悬浮颗粒物还能直接接触皮肤和眼睛,阻塞皮肤的毛囊和汗腺,引起皮肤炎和眼结膜炎,甚至造成角膜损伤。
5、铅
铅是有毒的重金属元素,汽车用油大多数掺有防爆剂四乙基铅或甲基铅,燃烧后生成的铅及其化合物均为有毒物质。城市大气中的铅60%以上来自汽车含铅汽油的燃烧。人体中铅含量超标可引发心血管系统疾病,并影响肝、肾等重要器官的功能及神经系统。由于铅尘比重大,通常积聚在1米左右高度的空气中,因此对儿童的威胁最大。
美国汽车尾气排放标准
美国的汽车尾气排放法规分联邦政府的法规和加利福利亚州的法规。其各个阶段的排放法规对污染物的限制要求和欧洲标准大致类似。
美国的汽车尾气排放法规中,汽车尾气排放标准EPA 1998是1998年实施的,EPA 2004是2004年实施的,EPA 2007是2007年实施的,EPA 2010是2010年实施的。
日本汽车尾气排放标准
日本的汽车尾气排放法规比较特殊,是由不同的法令和法律组合而成的。1966年日本运输省进行的限制一氧化碳CO排放的行政指导。之后,日本于1968年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止法》,其中除了一氧化碳,还规定了碳化氢HC、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的限量。
为更好减轻大气污染,东京于2003年推出了日本首部专门对PM2.5及其以下颗粒物的法令,甚至严于欧美正在执行的标准。2006年4月1日,日本开始施行《关于特定特殊机动车尾气规制的法律》该法是日本史上首部对非道路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规制的法律。之后日本政府又于2009年9月日本空气质量标准增加了PM2.5的指标,其标准与美国相同。
日本汽车尾气排放的治理随着排放标准法规的不断实施完善,已经进入法制规范时期,其大气污染问题得到明显有效解决,值得中国借鉴。
欧洲汽车尾气排放标准
欧洲汽车废气排放标准是欧盟国家为限制汽车废气排放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而共同采用的汽车废气排放标准。
欧洲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是由欧洲经济委员会的汽车废气排放法规和欧盟的汽车废气排放指令共同加以实现的。在欧洲,汽车尾气排放的标准一般每四年加严一次。在1992年实行了欧一标准,从1996年开始实行了欧二标准;从2000年开始,实行了欧三标准;从2005年开始,实行了欧四标准;从2009年开始,实行欧五标准;从2014年开始,实行欧六标准。
相对于美国和日本的汽车废气排放标准来说,欧洲测试要求比较宽泛,因此,欧洲标准也是发展中国家大都沿用的汽车废气排放体系。
我国汽车尾气排放标准
汽车排放的国标与欧标不一样。国标是根据我国具体情况制定的国家标准。欧标是欧共体国家成员通行的标准。欧标略高于国标。
与国外先进国家相比,我国汽车尾气排放法规起步较晚、水平较低,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从八十年代初期开始采取了先易后难分阶段实施的具体方案,其具体实施至今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83年我国颁布了第一批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排放标准,这一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汽车尾气法规从无到有,并逐步走向法制治理汽车尾气污染的道路。
第二阶段
在1989年至1993年国家又相继颁布了《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个限值标准和《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二个工况法测量方法标准,至此,我国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态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体系。
第三阶段
以北京市DB11/105-1998《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出台和实施,拉开了我国新一轮尾气排放法规制订和实施的序曲,从1999年起北京实施DB11/105-1998地方法规,2000年起全国实施GB14961-1999《汽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
我国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实施历史
2004年7月1日,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国二排放标准;
2007年7月1日,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国三排放标准。
2015年1月1日,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国四排放标准。
国三、国四标准是参照欧三、欧四汽车排放标准,国三与国二相比,进一步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国三标准的尾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比国二标准尾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降低了30%,而国四标准则进一步降低60%。为保证车辆使用过程中稳定达到排放限值要求,保证车辆排放控制性能的耐久性,增加了对车载诊断系统(简称OBD)和在用车符合性的要求。
2018年1月1日,我国将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
国五同样是一种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国五标准,相当于欧盟的欧五标准,欧盟已经从2009年起开始执行,其对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悬浮粒子等机动车排放物的限制更为严苛。从国Ⅰ提至国Ⅳ,每提高一次标准,单车污染减少30%至50%。
汽车尾气的认识误区
1.忽视了合格车辆尾气排放的危害
不同的汽车有不同排放量,许可值有大有小,所以在规定许可值范围内的汽车尾气排放,对空气污染的影响依然是存在的。可更多的人认为检测合格了就没有危害了,这是不对的。检测合格车辆尾气排放量不会一成不变。汽车在行驶一定距离后,随着汽车磨损等原因,尾气排放也逐渐增多。
2.忽视了汽车尾气排放的其它因素
检测就是在汽车后面加一个探测针,这主要是检测尾部的排放。而且忽视了汽车曲轴箱和燃油蒸发其它部位的污染排放。要想综合治理污染物的排放,就应该从整体上考虑对污染排放的治理,不然就会治标不治本,收不到良好的治理效果。
3、忽视了治理这一重要环节
的汽车在检测前,为了过关,在汽车上动了手脚,采取临时的措施通过测试,过后照常是尾气排放超标。这样的汽车就可以在大街上任意行驶,因为有测试合格标志。有的为了过关,花点钱找修理部门处理一下,检验就过关了。下了检测线,尾气依然是超标的,可是合格的标识已经贴在了车上。有的外地车进京,也可以花钱买到尾气合格的标识。这对于整个治理工作来说,可以说是一个很大的误区。